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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桂林市卫生学校委员会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实施方案   
来源:本站 点击数:10189次 更新时间:2011/10/28
正文内容:

为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改进和完善党组织选举方式,依据《中国共产党章 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中共桂林市卫生学校委员会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严格执行中组发[2010]21号文件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的“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严 格按照《桂林市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实施办法(试行)》,在卫生局党委具体指导下完成公推直选工作。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前提下,通过创新选人 用人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努力选拔出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党员干部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党员,不断提高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新力。

二、基本原则

公推直选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原则;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党内外公认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原则;按章办事原则。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候选人原则上是通过上级组织部门任命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委员候选人名额采取差额选举,即党委委员候选人8名,应选7名,差额1名。纪委委员候选人4名,应选3名,差额1名。

三、公推直选职数

(一)选举中共桂林市卫生学校委员会委员7名,其中:

中共桂林市卫生学校委员会书记1名;

中共桂林市卫生学校委员会副书记1名;

中共桂林市卫生学校委员会委员5名。

(二)选举中共桂林市卫生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3名,其中:

中共桂林市卫生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名;

中共桂林市卫生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名。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工作实绩突出,奉献精神强。

(三)具备大专以上(包含大专)学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管理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正确行使权力,公道正派,以身作则,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五)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六)桂林市卫生学校中共正式在职党员,且具备三年以上党龄,担任过基层党支部委员以上职务。

五、时间安排和程序步骤

公推直选工作从2011108日开始,11月月底结束。分4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动员

通过宣传板报、公示栏等发布公告,公布公推直选的职位、报名条件、程序方法和推荐办法等。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组发[2010]21号文件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的“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桂林市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实施方案》,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党员树正气,讲党性,严纪律的作风,不断提高党员参与的积极性。

(二)公开推荐

1、确定初步人选

对候选人初步人选的产生,采取“三推一审”即个人自荐、党员群众推荐、党组织推荐、党组织审查。

个人自荐:凡符合条件、有意参选的中共正式党员首先向领导工作小组进行自荐报名。

党员群众推荐:党员群众对本单位党员符合条件者当中按“公推直选”职数应多于20%的名额进行推荐候选人,即推荐出8名党委候选人。

党组织推荐:学校党委对符合条件者进行推荐。

监督审查小组对推出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初步人选,并在学校内公示栏进行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正式确定为公推直选初步人选。

2、确定预备人选

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员民主推荐工作,以无记名推荐方式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3组织审查

党委严格按照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要求,对公开推荐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审查。

4、确定和上报正式候选人

召开党委会议,对参加公推直选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讨论,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予以公示和上报卫生局党委批复。

(三)正式选举

召开全校党员大会,组织正式候选人进行竞职演讲,介绍本人的基本情况、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并接受党员的询问。竞职演讲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竞职演讲结束后,按照卫校党委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领导班子成员。

选举当场投票、当场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公布后,新当选的两委书记在全体党员大会上明确工作思路、任期目标。

(四)上报备案

根据选举结果,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卫生局党委备案。

六、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对卫校公推直选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公推直选工作领导小组。

  长:唐耀国      

副组长:秦初明、吴会初、陈礼翠、何毅、梁能群

  员:夏炳成、李艳秋、李庆春、吴运喜、莫伟军、刘宣龙、李梅珍、蒋红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蒋红梅同志兼任,成员由梁旖旎、马璐洁、梁培辉等同志组成,负责组织和协助公推直选工作。

七、监督审查小组

为了加强对公推直选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审查,成立了公推直选监督审查小组。

  长:秦初明   

副组长:夏炳成、李艳秋

八、组织纪律

建立公推直选工作监督、检举、申诉、控告制度。学校公推直选领导小组、监督审查小组对公推直选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予以调查处理。

(一)严格执行中组发[2010]21号文件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的“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

(二)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态度,努力把靠得住、有能力、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党员干部选拔到党委委员会委员岗位上来。

(三)负责组织公推直选的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不准隐瞒、歪曲事实;不准泄露工作秘密;不准打击报复;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推直选工作公正的活动。

(四)参选者不准以任何方式进行贿选;不准通过暗示、指使、串连、威胁等非法行为影响他人投票;不准对公推直选工作人员采取可能影响公正的行为;不准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其他参选对象进行人身攻击。

 

中共桂林市卫生学校委员会

一一年十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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