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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科工作职责


    1、按照上级确定的编制和机构设置,提出学校的用人计划,定编定员,定岗定职和人员配备意见。
    2、办理教职工的劳动工资、劳保福利、津贴补贴、劳务奖金、离退休手续和管理及扶恤工作。协助做好公费医疗管理工作。
    3、协助党组织做好干部考核调配工作;办理干部任免、职工调动手续;协助党组织对申请出国留学、进修、访问、考察人员的政审及对申请到国外或到港、澳、台探亲人员的审核及办理有关手续。
    4、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的具体事宜。参加招生分配工作。
    5、拟订人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做好考勤管理以及考核、鉴定、奖惩和培训工作。
    6、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和复转退军人的接收安置、转正、定职、定级、录干招工手续,负责临时工以及等业人员的管理。
    7、办理职工请假手续,探亲路费的审核,校徽、工作证的发放和结婚证明等手续。
    8、负责职工的人事档案、劳动人事统计、人事调查工作。

   联系电话:0773-3891550